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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 刚:用好问责利器 推进从严治党

2016-08-24 14:13:00来源:大连日报

  编者按

  近日,中共中央印发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党内问责工作,释放了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,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。为更好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市纪委宣传部与本报联合开设“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”专栏,即日起,陆续刊发部分区市县(开放先导区)纪(工)委书记的学习体会文章,供交流、借鉴。

  瓦房店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 王刚

  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、依规治党重要制度笼子,释放有责必问、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,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利器,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,具有重大意义。

  突出关键少数,明确问责要求。要深刻把握问责条例具体要求,明确“问谁责、谁来问、问什么、怎么问”等关键环节,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问责重点,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“牛鼻子”,按照省、市委及瓦房店市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紧密联系实际,明确具体责任,进一步细化问责内容、对象、事项、程序、方式,实现问责制度化、程序化、规范化、具体化。同时,紧盯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,层层传导压力,将严肃问责的要求传导到基层、压实到末梢,逐步形成覆盖市本级、乡镇(街道)、村级组织的三级问责落实机制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并且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。

  加强纪律教育,唤醒责任意识。要把问责条例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,纳入“两学一做”重要内容,并充分利用“廉洁瓦房店”党风廉政教育综合平台,通过微信、短信、网站、报纸党风廉政建设专栏等多种媒介,采用专题学习、专家辅导、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,让全市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和理解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,明确“有权必有责,有责要担当”的要求,让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党员干部心中打下烙印,内化于心,外化于形,在工作中真正能够做到坚持高标准,守住底线。

  强化政治责任,激发担当精神。动员千遍,不如问责一次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担当,敢于较真碰硬,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,将问责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,对党的领导弱化、党的建设缺失、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;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;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、“四风”问题仍然突出的;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;对腐败问题严重、不作为乱作为、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,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严肃追责,综合运用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、组织处理、纪律处分等方式,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,追究领导责任、党组织的责任,对典型问题及时公开通报曝光,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,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。

  

编辑: 张四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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